根据《济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购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济阳政办发〔2017〕12号)文件要求,特将城区购房业主子女入学条件及所需资料公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须达到规定入学年龄。
1.已与县政府签订协议的澄波湖壹号、龙港·清华园、科信达·永康苑、祥生中央华府、龙域天城、金湖国际、大明胜景、四建金海花园、鸿源·学林苑9个住宅小区,父母购买住房,有购房合同(合同须在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所住楼房须有综合验收证明),且达到法定交房条件并实际入住,户口不限。交房日期截止每年6月20日,实际入住日期截止每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