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乒乓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直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乒乓球协会、巴南区体育局。
三、支持单位
许绍发无缝乒乓球重庆总代理。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2017年6月30日—7月2日在巴南区体育馆举行。
五、比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参赛单位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和社区;
(二)单位团: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三)个人:重庆市民、在渝工作和生活的外地居民;
以上单位(组织)和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七、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乡镇(街道)和社区:必须是本街道职工(含合同工)或社区居民,持乡镇(街道)和社区证明参赛。
3.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必须是本单位、行业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4.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5.个人参赛:持本人身份证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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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团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运动员年龄须在7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部分项目可适当放宽至70岁,具体以单项规程为准)。
(四)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退役不满三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五)所有运动员必须购买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符合单项比赛规程有关运动员资格的具体规定。
八、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团体比赛可报男、女各2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各3—4人。单打比赛每单位可报男女各2人。
(二)团体赛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取淘汰赛并附加赛的办法,决出前十二名。单打比赛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制。单打均录取前八名。
(三)男女团体比赛采取斯韦思林杯赛制,按A—X,B—Y,C—Z,A—Y,B—X的顺序进行。团体赛实行五盘三胜制,每场比赛实行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
(四)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使用许绍发新材料白色无缝三星塑料球。
(五)各代表队比赛时自备统一服装。
九、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按《总规程》规定执行。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网站:
(1)登陆重庆市乒协官网()
(2)点击“重庆市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乒乓球比赛”
(3)填写个人信息并确认报名。
2.移动互联网端:
(2)点击微运动,选择赛事报名选项,进入“重庆市
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乒乓球比赛”报名页面。
(3)填写个人信息并确认报名(如果报名后无故不参赛,下届比赛取消报名资格)。
3.本次比赛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电话、书面报名一律不受理。网站报名联系人:姚通18290304101,乒协联系电话:熊焰 13527598880
4、报名表电子版,于即日起至6月 24日12:00时止。
(二)报到
1.各运动队(员)请于6月30日早上08:00以前在巴南区体育馆报到并参加比赛。
2.裁判长、编排组于6月29日上午11:00以前在巴南区体育馆报到,裁判员于6月30日早上08:00前报到,报到地点同上。
(三)比赛时间:6月30日上午9点开始比赛。
十一、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乒乓球比赛竞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其它
(一)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各队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