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购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济阳政办发〔2017〕12号)文件要求,特将城区购房业主子女入学条件及所需资料公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须达到规定入学年龄。
1.已与县政府签订协议的澄波湖壹号、龙港·清华园、科信达·永康苑、祥生中央华府、龙域天城、金湖国际、大明胜景、四建金海花园、鸿源·学林苑9个住宅小区,父母购买住房,有购房合同(合同须在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所住楼房须有综合验收证明),且达到法定交房条件并实际入住,户口不限。交房日期截止每年6月20日,实际入住日期截止每年8月10日。
上述规定仅限于与县政府签订协议的9个住宅小区所售住房首次购房的业主,购买二手房的业主不享受该政策。原与县政府签订的协议与文件规定有歧义的,以该文件规定为准。
2.父母在城区其它小区购买住房且实际居住,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满一年(含一年),父母一方和子女具有城区户口且满一年(含一年)。截止时间为每年8月31日。
二、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索引页、父母页、学生个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
2.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正式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楼号及面积页、交房时间页、签字盖章页)。
3.近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原件或免物业费、水电费证明原件(加盖物业公司的公章)。
4.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保证书(届时从县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填写)。
济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