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话说热恋往往使双方失去理智和头脑,使人忘乎所以。小编身边的真实故事,该女生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结交了一男性朋友,该男性相貌堂堂,最关键的是开了辆豪车,于是小编的朋友迅速敞开了心扉,坠入了爱河。在交往的两个月里,该男性多次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女生借钱,女生出于面子碍事,也没有要求男性写欠条一类的文书,不出所料,在借钱没过多久,男生把女生的电话给拉黑了。女生借来别人的电话打给他,悄悄对通话内容录了音。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录音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吗?这录音到底有效没?
律师说法:
说白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没有真实的证据,任凭你说破大天法官也不会相信你。有时有些直接证据很难取得(如书面签字的欠条等),那么进行电话录音可能是一种简单有效的补充证据。由于电话录音是在对方不知情或者不知道你的真实意图的情况进行下的,对方不会防范或者警惕性不强,因此取证比较容易,在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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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强调合法取得的电话录音是有效的。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法复〔1995〕2号)中说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就自然失效了。
那么如何进行电话录音才有效呢?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
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本人,这时应及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鉴定费用先预交(费用很贵,一般按照分钟收费),最后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由法院判决(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当然拨打的电话最好是被录音者在电信或者移动等公司登记的号码。
2、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例如,如果是欠款,那么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金额最好具体到个位,越具体越好,越准确越好。
3、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有些时候录音者会故意引导对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后进行技术剪辑,得出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真实,也是无效的。
4、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即被录音者必须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因此在录音时应注意言行,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5、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不能凭同意结婚的录音要求法院判决结婚(因为婚姻法规定婚姻是自由的)。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
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另外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克制成光盘(法院需要)。
7、电话录音可以公证。
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公证的录音可以被法院认定没有经过剪接,另外公证费用也不高。